2018年1月17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和印度的細旦滌綸短纖(FineDenierPolyesterStapleFiber)作出反補貼終裁:(1)中國企業(yè)JiangyinHailunChemicalFiberCo.Ltd.補貼率為38.00%、江陰市華宏化纖有限公司(JiangyinHuahongChemicalFiberCo.Ltd.)補貼率為47.57%、中國其他生產商/出口商補貼率為42.79%。(2)印度企業(yè)BombayDyeing&Mfg.Co.Ltd.補貼率為13.38%、RelianceIndustriesLimited補貼率為27.36%、印度其他生產商/出口商補貼率為24.80%。本案涉及美國協調關稅稅號5503.20.0025項下產品。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預計于2018年3月2日對本案作出反補貼產業(yè)損害終裁。
2017年5月31日,美國企業(yè)DAKAmericasLLC、NanYaPlasticsCorporation,America和AurigaPolymersInc.代表美國國內產業(yè)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和美國商務部提出申請,要求對進口自中國大陸、印度、韓國、臺灣地區(qū)和越南的細旦滌綸短纖發(fā)起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2017年6月21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中國大陸、印度、韓國、臺灣地區(qū)和越南的細旦滌綸短纖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同時對進口自中國和印度的涉案產品發(fā)起反補貼立案調查。2017年7月13日,因美國企業(yè)撤銷對越南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立案申請,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終止對越南涉案產品的反傾銷調查。2017年7月14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進口自中國大陸、印度、韓國和臺灣地區(qū)的細旦滌綸短纖作出反傾銷產業(yè)損害肯定性初裁,同時對進口自中國和印度的涉案產品作出反補貼產業(yè)損害肯定性初裁。2017年10月31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稱,對進口自中國和印度的細旦滌綸短纖作出反補貼初裁。據美方統計,2016年美國對中國和印度涉案產品的進口額分別約為7940萬美元和147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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